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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Y MEMORY

I wanna love U forever 希望还来得及 我要用全部生命 爱着你

这个人有点像佐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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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家伙很懒 什么都没留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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彷徨

昨天去英子家呆了一下午,终于发现自己原来是个不爱凑热闹的人,和伯父伯母处的海算可以,每次都作很多美食款待我这日见发福的肚子。
说实话,我选择了一条不稳定的路,辞去了工作,专心做我的小买卖。有人说我的发展路线不适合结婚,公司收入不稳定,生活也不算富裕,
所以不要找对象谈婚论嫁什么的;家里人也劝过我先立业后成家,可我就是没听,还是终于跟英走到了一起。
  
最近和朋友的沟通也少了,我生活在一个接近真空的环境中,除了天天跑客户,做系统,我到家就睡觉,不上网,不玩游戏,也不写日记了,
前天珂哥结婚,对我的震动也不小,让我突然有一种孤独感,虽然有女朋友,但没法把我的所有想法告诉她,害怕她担心,还有家里人,还有
死党们,真不想让他们上班累一个礼拜还听我唠叨。
 
我现在特别想认识一个跟自己生活轨迹平行的人,有类似的社会经验,相近的年龄,可以互相倾诉而且不会有任何负担。。。。。。
我想心理医生就是这群人,可我又付不起诊费。。。。。。
 
哎,80后,彷徨的一代

琪琪怀孕了

时过境迁,琪琪已经怀孕了,她日渐成熟的体态也无法掩盖她的渐渐隆起的腹部。

到底孩子是谁的呢?没人知道,她的保护意识增强了,格格很难靠近她;晚上,她也只睡在我床上,不去外面了。我为他做了个“育婴房”,她也时不时进去享用一下。我们家就快添新丁了,HOHO。

想要猫的朋友跟我预订吧~~~~~~~~~~

笑话~1则

一农民到某汽车销售中心,只见他掏出2000元人民币往桌子上一拍:"给我来辆桑塔那",营业员大惊:"你的钱不够啊",农民不解:"外面不是写着'桑塔那2000'吗?"营业员:"哦……那您出门往右拐,那家公司的奔驰才600~~!"

何为幸福

    她比他小20岁,嫁给他的时候,家乡的人都以为她傍上大款。只有她知道,他到底是 一个什么样的男人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 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,黑,丑,一口黄牙。媒人当初可没这么说,只说是个过
日子的男人,就因为家里穷给耽搁了,一直没找上媳妇。那阵子,没找上媳妇的都去 山区找,有四川的、山西的、湖南的……花几千元就可以找来。那男人也托人带一个回 来,这就是她,一个死了丈夫的女人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 媒人说男人富着呢,靠手艺吃饭。女人因为急于逃离那个家庭,问都没问男人会
什么手艺就嫁过来了。过来后才知道,他的手艺就是在外面风吹雨淋地修鞋,再加上 男人长得丑陋,让她有种上当的感觉。回去,已无退路,婆家人叫她丧门星,说是她 克死了丈夫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 再婚后,男人很宠她,隔三岔五给她买些小玩意来,一盒粉饼,一支口红,几串
荔枝……她长到30岁,从来没有用过口红,更不用说吃荔枝了,很快,她就觉得自己比 杨贵妃还要幸福,吃荔枝的时候,男人不吃,只是傻傻地看着她吃。她说:你也    吃。他说:我不爱吃它,看着你吃我就高兴。后来,她偶然上街,随口问了一下  荔枝的价格,吓一跳,竟然要201斤。她的眼睛一下湿润了,他怎么可能不爱吃荔  ?他是舍不得吃呀。

   她更加疼他,早晨早早起来给他做饭,晚上做好热乎乎的饭菜等他回来;冬天的 时候,男人在街上修鞋,一天下来,冻得全身冰冷,女人就把男人的脚放到自己怀里 暖着。男人也很知足,说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才会娶到她,他为什么50岁还没有结婚, 就为等她呗。说得女人心花怒放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  女人见男人每天那么累很心疼,她说:给我买台机器吧,我和你一块修鞋去。男人不答应,说他挣的钱足够养活她,可女人认真了,偏要去。于是街上总能看到一 对老夫少妻在修鞋,两个人紧挨着,有鞋修的时候,两个人就一起动手,空闲时,就有说有笑地聊着。冬天刮大风,女人的手都冻红了,耳朵也冻得青一块紫一块,这   时,男人买来一块烤红薯,红薯散发着诱人的香味。男人剥开,用嘴吹着,却不吃, 他把红薯放到女人嘴边,女人幸福地咬一口,又吹一吹,让男人吃。他们一人一口地吃着,好像享受一顿美食,好像吃着爱情的圣餐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  有一天,男人对女人说:
总有一天,我会走在你前面。女人就哭了,说:我和你一起去。男人说:不行!”然后男人又说:我们现在的钱还不是很多,再挣几年,给你养 老应该没问题。还有,我给你在地里种了500棵树,等有一天我去了,你也不能动    了,那500棵树也长大了,我相信它们能够养活你。” 

     女人扑到男人怀里哭了。500棵树,那只是500棵树吗?这一辈子从没有人替她这  样想过,可这个男人甚至为她想到老年,她觉得这辈子真是值了。现在城里人兴什么 夫妻树、爱情树,而她的男人给她种的树要比那些树珍贵一万倍,那是一片夫妻同心树。

我和英子的“初纹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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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wo lovely Pigs~~I'm happy especially~~

2008

今年最关注的话题应该是奥运了,说到奥运,让我想起了前天老李说的话:瞎鬼,奥运能赚钱也是ZF的,跟咱们老百姓有什么关系,一张开幕式票炒到好几十万,也不瞅瞅都是什么人,进去后悔不。。。。。。

虽然他的话有些不中听,但细细琢磨起来还是蛮有道理的,现在人们的价值观变的畸形了,对一些东西本质的认同发生了偏移。自从提出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口号后,社会的变化显而易见,高楼拔地而起,汽车满大街都是,人们的生活改善了,随着科技的进步,社会继续进步,但很多东西却荡然无存。人们渐渐觉得经济的中心就是价值的中心,很多东西都用货币符号来衡量其价值。

看看我们的央视就不难看出,幸运52、开心辞典、鉴宝这些节目,无疑不把钱币作为实际的奖赏或衡量价值的手段,而比较以前的综艺节目似乎都是以竞分制,Money在潜移默化的进入我们的价值观。

再看看社会,我们把有钱人做为了崇拜的偶像,公司做的好,赚得钱多,或者暴富的创业者,都成了成功人士,而以前敬仰的雷锋、赖宁、焦裕禄到真成了昔日英雄,早已淡出人们的视线。茶余饭后,谈论工资待遇的多了,谈论工作目标的少了;谈论车房家财的多了,谈论人品作为的少了;谈论股票金融的多了,谈论诗词歌赋的少了。。。。。。我们的社会,正在走向扭曲的异次元。

大多数人被拜金主义的光晖挡住了视线,人们的目标大都是赚大钱,而忽略了人生中比较重要的东西,人们衡量事情的尺度变化了,多少掺杂着经济的成分。我不是古代忧国忧民的秀才,空有一身报国热情而无处投身,我同样是这样的普通人,希望自己能衣食无忧,生活宽裕,但我又禁不住去琢磨我们为什么活着等等这些大道理,于是乎记起小时候教科书里,鲍尔柯察金在墓前说过的那些句话:

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.生命对人来说只有一次.因此,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:当一个人回首往事时,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,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;这样,在他临死的时候,能够说,我把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人生最宝贵的事业——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。我们必须抓紧时间生活,因为即使是一场暴病或意外都可能终止生命

我在此也祝我们的奥运办的成功,人民生活欣欣向荣,社会繁荣发展。

我与猫1

       我其实喜欢狗,养过2只,都没能善终。最后机缘巧合,养起猫来。

       第一只养的猫是11的,她爷爷去家里住,怕猫,就寄养在我们家一段时间,是一只中国大黄猫,叫笨笨,虽说是大黄猫,但却是我见到的最胆小的猫了。其实小时候家里也曾有过猫,是爷爷奶奶养的,波斯,我对她印象不深,只记着在她13岁也就是我12岁时,我和弟弟亲手埋葬了她。我对养猫的认识一直是只要在猫食碗里放好吃的喝的,就不用管了,他们自己会吃会喝水,自己会工作,跟人类似。但养起笨笨我才发现,这家伙是一种有感情,有脾气,有喜好的动物。他们会恋家,会害怕,会忧郁,也会哭泣......

       笨笨刚到我家不习惯,我又怕妈过敏,就把他放在我的小屋里,猫砂,食盆儿都放在小屋里,可这家伙竟生生的2天没吃没喝,暗暗得躲在角落里哭泣,这时我才发现猫也会哭,而且是那么伤心,像是在怨恨主人的抛弃,怨恨人类的无情,又像是在怨恨自己的软弱和无能为力,我抱起他,他全身瑟瑟发抖,看着我就像是哀求我不要伤害他,同时又要我送他回家一样,我们俩就这样抱着,慢慢的互相认识了。

      笨笨嘴不馋,吃的是棒子面和小鱼儿,当他开始吃饭时,他的身体也渐渐好些了,他每天的活动就是睡觉,乖得不能再乖了,他不让别人抱,除了我,我知道我们之间建立了一种微妙的关系,我是他在这个陌生世界里唯一的依靠,我也尽量给他安全感。

      笨笨喜欢把被单掀起来,把整个身体躲在单子下,这样平整的床上多出个小鼓包,他就在里面哼哼,那样子真傻,像是在说我看不见你,你也找不到我了吧,怪不得叫笨笨;晚上他不哭了,睡在我怀里,早晨我上班前把他一天要吃的食物放好,然后道别,上班时真想打个电话问问他吃了么,下班焦急的想回家看看他在干什么,慢慢的,我的世界多了这么个小笨家伙。

      11的爷爷回家,他们要接笨笨走了。临走那天,我把他装进了来时装他的口袋里,他挣扎,他不愿离开刚刚熟悉的我的小屋儿,他不知道自己会被送到哪里,但他不会听天由命,他要回到小屋子里,那里有他的安全感......直到送回他自己的家,我才意识到这段感情要结束了。真怀念和他一起的日子,他是一个内向的小男孩儿,像一颗流星,从我生活中划过,留下了一串感动和欢乐。

我与猫2

      琪琪是笨笨走后第二年,我和泡泡一起买的,那是在宝鸡道花鸟鱼虫市场,那里有很多新鲜动植物,在那里我认识了松狮,认识了龙猫,也有了我自己的第一只猫,琪琪。

      刚看到琪琪时,是在一条狭长的过道上,她在猫笼子里冲我伸出细细的小手,抓住我的裤子,让我注意到她,一只漂亮的小家伙,身上有着灰黑色和黄白相间的花纹,脸盘儿那么清秀,身体又是那么娇小,那可爱的样子,一下打动了我和泡泡,我们让店主把她拿出笼子,抱了抱她,她在我身上上窜下跳的,把我的新衣服都抓脱线,我有些爱不释手了,再看看泡泡,她也爱上了她,于是我们就把她买了下来。
坐在回家的汽车上,她从我的怀中钻了出来,小脑袋探出来,打量着周围,邻座的MM们都说她可爱,我和泡泡脸上也露出了笑容,瞧我们买了只多么养眼的猫啊~~~~~~

      琪琪是一只好动的猫,跟笨笨正好相反,当她半岁时,她已把家里所有的高处都走了一遍,她的运动细胞让我都惊叹,如果我们家有老鼠,她一定是捕鼠冠军。慢慢的,琪琪长大了,在我和泡泡的呵护下,她成了一只苗条又漂亮的成年猫,也就是在琪琪1周岁的时候,我和泡泡分手了,留下了猫和我相依为命,琪琪彷徨了一段时间,但渐渐的也把泡泡淡忘了,因为她已经成年,不再需要我和泡泡的呵护,而是需要一个她自己的依靠了,她变得沉默寡言,吃的少了,经常半夜往外跑。我想她在寻找自己的另一伴,可爸妈说这是个野猫种,早晚走了不回来,我很担心,有时半夜打着手电去找她,可是找不到,天亮了,她又自己回来了。这样过了很久,我终于不再找她了,我知道,她和泡泡一样终究会离开我。

我与猫3

      这时,另一只猫进入了我的生活,毛球,一只白色的小丑猫,是小贾的猫,他去出差,寄养在我们家里。毛球很胖,鼻子是粉色的,开始觉得特别不习惯,这猫怎么这么难看,跟笨笨和琪琪简直不能在一起,她很能吃,吃完自己那份就会去抢琪琪的,琪琪也从不跟她争,吃点儿就走,她似乎有更重要的事儿,毛球不是只世俗的猫,她的一切举止像是<Sister Act>中的Woopi,虽然身披白沙,却有一颗不羁的心。

      最让人钦佩的是她那娇纵的睡姿,前腿后腿伸展开,仰面朝天的睡,没见过哪只猫跟人似的仰面朝天睡觉,她不关心周围的一切,除非猫食盆儿响动,或者我喊她吃饭,否则她绝不会改变睡姿,或干脆起床。她是只看破红尘的猫,虽然到了恋爱的年龄,但与同龄的琪琪比起来,她却更多心思专著在饮食和起居上,如果她不担心自己胆固醇过高,那她根本就是个神仙猫,N个饱儿,N+1个倒儿,她不关心任何人,任何事,也不想家,不会哭泣,走过你身边,好似闲庭信步,她是我见过最洒脱的猫了,也许她那时心里已经有她的小算盘,可我们绝对没看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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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琪琪对她总是不冷不热,除了吃饭,帮她清理毛发,她俩很少在一起,甚至睡觉都彼此远离。毛球不像琪琪,她喜欢和人接触,偶尔会跳到你腿上,让你帮她抓痒,也喜欢跟人一起睡觉,而琪琪,似乎进入了青春期,拒绝搂抱,亲热等举动,像个冷美人儿,除了吃饭时,她会用后腿踩在你的鞋上,然后用尾巴绕你的腿,祈求食物外,她都是远离人群的。偶尔她会深情地看着窗外,像被禁锢的女孩一样,憧憬着窗外的大千世界,而这时,离她不远的毛球,正在甜美的睡着,猫的最高境界,其实就是吃饱了就睡。

      突然有一天,毛球出去了,她失踪了,而且2天没回来,我有些着急,不仅是因为她是朋友的猫,主要是她从来不往外跑,为什么会改变主意了呢?第三天早上,她奇迹般的回来了,自己爬上六层楼,真不简单啊,可能她已经完成了成人礼,带着一脸喜悦让我给她洗了个澡,然后继续她之前的生活,继续吃和睡。突然我喜欢上这个丑家伙了,憨态可掬的她内心也向往着爱情,希望得到幸福,并自己踏出了重要的一步。

      完成了2个月的假期,毛球回家了,没有挣扎,没有哭泣,轻轻地走了。

我与猫4

      毛球走后,可怜的琪琪养成了不好的毛病,她不像其他的猫一样爱干净了,有很多次都是在我的床上解小手,整得我换凉席,换床单,心烦极了,有时真恨不得扔了她,可又不舍得,养她已经将近两年了,我们的感情很深,她长大后除了我,任何人都不能抱,否则就会手口并用,没人接近她,她也不接近其他任何人,也许,这跟单亲家庭中孩子会出现的那种自闭症相似吧,我一直容忍她的放肆,但依然爱她。

      天降神猫,一天早晨老爸去买早点,带回了个小家伙,黑乎乎的,虎头虎脑的,是一只流浪的小黑猫,我给她洗了个澡,决定把她留下来,那时我刚认识英,我决定让她给小黑猫起名字,没想到,我妈先起了,叫她格格,呵呵,我们就这么一直养着她,我突然发现,这只日渐长大的格格,竟是只小男猫,天那,把家里人都震惊了,但最终还是没有改他的名字。于是,当有人来我家,我会欣然给人们介绍我的第4只猫,男孩儿,格格~~~

      格格是只霸道的猫,人们说黑猫都是精灵,的确,这个家伙处处透着机灵劲儿,就拿吃饭来说,他是只男权猫,他个儿小,却敢公然跟比自己大很多的琪琪抢食吃,他不是先吃自己的,而是先吃琪琪的,在抢食的过程中,他手脚并用,让只会用“头挤抢食法”琪琪无法招架,最终,只得忿忿而归,就这样,格格以一种近乎神速的方式张大了。

      琪琪跟第二只侵入自己生活的猫,已经形成了一种势不两立的关系。她是那种孤芳自赏的猫,喜欢有规律的活着,每天早晨定时起床,固定去屋子一边晒太阳,吃早餐,上午活动,然后休息,中餐,午休,下午活动,晚餐,外出,回家睡觉......而毛球和格格的到来,让她原本平淡的生活彻底打乱了,她要为生存争夺食物,为午休抢占领地,而一向不喜欢讨好别人的她,也慢慢开始不经意的讨好家里的每一个人类成员。这时我发现,琪琪已经长大,她的眼睛,就像之前的笨笨一样,在表达着感情,她的一些行为,我们都能理解,她对其他同类的感情变化,都能从她跟你的眼神交流中得到感应,即便这样,她那致命的坏毛病却愈演愈烈。父亲决定扔了她,但我却一直阻挠。不仅因为她是一只可怜的小动物,一只可爱但又可恨的宠物,她还是我与过去那段记忆的联系。虽然我的褥子已经换了多次,母亲也开始厌倦洗她霍霍的褥子和床单,但我执意不扔她。

我与猫5

      我们家装修,两只猫因为不适应新家都走丢过,但琪琪自己找了回来,格格也在邻居帮助下回到了我们的新住所,我想,一段新的生活就要开始了,格格在冬天到来的时候,长得跟琪琪一样大了,身子胖得像毛球,黑黝黝的毛,越长越帅,而琪琪,则没有改变的依然有规律的进食,有规律的休息,有规律的外出活动,而且时间越来越长,有时甚至彻夜不归,那几个月我们的小区成了流浪猫的天堂,琪琪似乎跟其中一只猫有了关系,经常发现他们在一起,我为他们高兴,感叹她终于长大了。

      格格是只听得懂人话的猫,他的表达方式也是通过语言,而不是眼睛,因为,他全身上下都是黑色,眼珠也是,分清眼神的意义是有些困难的,所以,他用抑扬顿挫的叫声,告诉你他想干什么,而且他对人语言的感情色彩也有自己的判断,他有着之前三只猫的优点:笨笨的多愁善感,琪琪的聪明伶俐,毛球的不拘小节,也有他自己的独特魅力,就是热情,他就像一个家庭成员一样,会和你一起迎接客人,会跟人撒娇套近乎,会跟着你忙,会陪着你玩,全家人都非常喜欢他,他在家里地位甚至都要高过我。

      琪琪在老爸一再教育下还是顶风作案,当着家人面儿,在我新褥子上开Pee,我无可奈何,爸爸把她放到箱子里,准备送到水上公园,可她在半路跑掉了,再也没回来。我虽然生气,但内心总希望她能回来,再像小时候那样,可爱的探出小脑袋,东张西望,有时晚上我会格外注意路边,妄想她会出现,然后我抱她回家,无论她多脏,我也会抱起她,可这些设想始终没有发生。她彻底的离开了我的生活。

      格格想琪琪,虽然他们时常打斗,格格总被琪琪以敌对吼叫的方式吓跑,但在他幼小的内心,这只漂亮的花猫始终是自己的姐姐,所以,当格格意识到琪琪不是例行外出,而是永远离开后,在他的生活中,有了去阳台等琪琪这个日程,他会急切的叫,似乎在召唤她,也似乎在哀求她回来,因为他感到了孤独。慢慢我发现格格不再像以前那样单纯了。

      离开了琪琪,他仍坚强的活着,自己面对疾病,忍受伤痛,挺过困难,虽然有时他也会撒娇,也会拿尾巴立起来绕你的腿,但他像个男人,孤独而坚强的活着,为他的主人,为他的家庭带来欢乐,就像其他猫一样,虽然格格是此刻唯一在我身边的猫,但无论是腼腆的笨笨,冷艳的琪琪还是豁达的毛球,都将永远活在我的心里。

送给英子

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:
在我的面前出现了你,
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,
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。

 
在无望的忧愁的的折磨中,
在喧闹的虚幻的困扰中,
我的耳边长久地响着你温柔的声音,
我还在睡梦中见到你可爱的面影。

许多年过去了。狂暴的激情
驱散了往日的梦想,
于是我忘记了你温柔的声音,
还有那天仙似的面影。

在遇到你以前,在囚禁的阴暗生活中,
我的岁月就那样静静地消逝,
没有神性,没有灵感,
没有眼泪,没有生命,也没有爱情。

如今灵魂已开始觉醒:
这时在我的面前又重新出现了你,
有如昙花一现的幻影,
有如纯洁之美的精灵。

我的心狂喜地跳跃,
为了它,一切又重新苏醒,
有了神性,有了灵感,
有了生命,有了眼泪,也有了爱情。

英子2

英子跟我认识有半年了。我渐渐发现,世界上的人,有的人越相处你会越觉得他差劲,有的则越来越好,英子属于后者。

她还是一如既往地素面朝天,她喜欢穿红色,但并不招摇,让人觉得恰到好处。

她喜欢工作,觉得工作的乐趣无穷,最厉害的时候每天上20多辆汽车的牌子和保险,我都担心她会累,可她还是乐呵呵的,乐观就是她的态度,可下了班,回到家,她也会早早睡觉,我知道只有睡眠才能遮盖她疲惫的神情。

她喜欢玩,曾经和她玩过1晚上的泡泡龙,开始还打不过我,可慢慢的,几天后,她却已经超过我,我都不能和她同台竞技了,事后她说,这几天天天在玩,当然超过我了。这个小家伙温柔的外表下有着一股子耿劲儿,让我这个大男人都望尘莫及。

啊~~~依然得往返于城市的两个端点,而我却依然乐此不疲,那天突然兴致来了,改了首诗:

我在天津南,君在天津北,日日思君不见君,共饮滦河水。

我们的故事依然在继续

转QQ空间07年6月 英子

英是我哥们儿的同事,认识她是在台球厅,她穿得很朴素,但却无法遮掩她的美丽,高高的个子,苗条的身材,长长的头发,虽然没化妆,但绝对看的出是个美人坯子。最特别的是当你看她的眼睛的时候,你会感到眼睛在说话,真的有种神奇的感觉。
最初的接触我们就很聊得来,其实是她的调皮和搞怪,让我变得无拘无束敢于说话。我们天南海北的聊,有时开开玩笑,有时讲讲故事,十分自在,说实话我很久没有这种感觉了。我们在一起时,我总觉得时间过得飞快,转眼就会到晚上,很晚,晚到不回家不行了。
她住在城市的另一端,坐汽车都要坐1个小时左右,但我每次都是高高兴兴的坐去,带着回味再回来,距离在我们之间好像不算什么了。
我们之间还在继续......

为什么叫猫王?

 
有只猫,行踪成迷。
因为这只猫,流行音乐摇滚了起来,成为类型与时尚,
因为这只猫,现场演唱开始性感热力,听众跟着野,
因为这只猫的抖脚、扭臀与跪唱,后世的小猫们也跟着学。
据官方记载,这只猫已于1977年离开人世,享年42岁。
但死忠的粉丝们始终相信,他只是选择暂时离开,
有人猜他隐姓埋名、躲了起来,
也有人猜他只是先回外太空,
只有星际战警MIB或星际宝贝Stitch,才知道他的老家在哪。
无论如何,每年的固定节日,
所有的猫迷们,总要齐聚一堂、为这只猫狂欢祝贺。
继去年畅销900万张、威震26国冠军的《三十首旷世冠军录30S #1 HITS》,今年这只猫再度从22年传奇演艺生涯、共计88张金唱片、67张白金唱片、10亿张全球唱片总销售中,集结出《三十首创世经典录2ND TO NONE》。
他是猫王,艾维斯普里斯莱Elvis Aaron Presley。
猫王之名源於美国南方歌迷为 Elvis 取的昵称 ,The Hillbilly Cat ,
意为来自南方的小猫
也有媒体评价说他在舞台上演唱时,
常伴随着臀部的剧烈扭动,看起来象只公猫。
作为第一代摇滚英雄,猫王那花哨的装扮、煽情的台风和他的音乐一起被人们永远的记住了。
到现在欧美还有模仿猫王形象的比赛,一水儿的背头大鬓角,再戴一大墨镜,挂满金光闪闪亮片的白色立领紧身衣,衬衫最好是鹅黄湖蓝粉红色……

逛街的女人

老天爷可真够意思,大过节的降温,把溜马路的男男女女都冻成什么样子了,我和英躲在HPL的一个M2楼窃笑,喝着热乎乎的可可,别提多美了,几乎忘了还得回家~My God

我跟其他男人一样讨厌逛街,我宁愿去买摊儿货也不愿去HPL BJD压马路,别笑我没品味啊,我到觉着找个有品味的摊儿主儿,再买他东西,其实比在大商场扣扣索索买最便宜的东西有来到趣儿的多。其实根本原因还是没钱,传说有钱人的服饰之类的东西都是定做的,也不去那里买,哎,倒是劳苦大众喜欢在街上看看阶级兄弟姐妹们到底穿些什么,去那儿买东西的都少了,空手逛的倒是多数。

夏天逛街,男人们还可以养眼,到了大冬天,特别是入九后,满街都是裹着各种颜色鸭绒被的女人,真没啥看头了,也不知是因为冷,还是设计单调,为什么冬装就没人去设计设计,难道都是被面设计师兼职做羽绒服设计么?NND

这时会想起冬天还穿长袜裙子的日本女人,终于理解了。原来这就是民族差异,狗日们从自虐中得到了美,从美中得到了自信,从自信中得到了进步,从进步中得到了科技,从科技中得到了财富,从财富中得到了尊敬,从尊敬中得到了效仿,从效仿中得到了对民族的肯定,也得到了老寒腿~~

比起穿被子的中国人,高丽棒子也学狗日的,全民整容,带起了一个产业的崛起,真没想到,整人也能挣钱,靠

丫的们都是来亚洲的那批猿人的后代,这进化的差距咋就那么大呢~

突然想写BLOG

真的是无聊的发霉了,最近否定了一切,开始自己打天下,而面临的困难也是很大,我的生物钟都乱了,半夜起来想干点什么,书都在箱子里还没开捆,看看电视,都是女人塑身内衣的广告,科技就是进步了,估计袜子做大点,猪放进去都能变成腊肠。。。。。。

打开电脑,想写两段程序,结果发现语法都忘得差不多了。长夜漫漫啊

MSN上也没人,就打开Coco的Blog看,她起名叫桃之11,貌似这家伙读过诗经啊~~这个妮子也算我一哥们儿,除了穿着和脸蛋儿,都像个男生-_-!,其实11是个很有内涵的知识女性,我到鼓励过她去做作家,人家还不稀饭,传言他们单位的都跟订报纸似的等着看她的BLOG呢。想起刚毕业时在单位无聊上网跑论坛时的她,已经成熟多了,说话也像个新女性似的,还给我取个8167的法号,估计丫给我定政治犯了,NYYD。

本来对我的写作手法觉得差劲,写完估计都是鸡蛋西红柿,不过看完她的,我也有信心了~~

终了,决定写点儿什么,就拿11开刀了,请不要打电话,发短信谴责我的过激言语,如果不喜欢就留言吧,留多少我都看~~~~ 嘎嘎

老友记

DUO
今天每年一次我们几个死党聚会的日子,我,阿道(AD),淳(C)是传说中的莫逆,从高中起也算是形影不离,总一起吃饭,打球,聊女人。。。。。。

AD是地产公司的中层,据说正在忙一个大CASE,whatever,他人很聪明,也挺能干,是从小地产经纪人一点点干起来的。
离开形影不离的日子这么久了,突然发现,AD的变化不小,他好像比以前说话少了很多,也不那么高兴了,也不知是不是小M闹得。
再硬的男人一沾上女人就硬不起来了。

C刚跳到SEW,在库里做事,据说很累,Whatever,反正他不怕累,人还是以前那样,一点都没变,到是他和那个WW的结婚消息震惊了我和AD,掐指一算认识也一年半了,到他们结婚正好两年,世界上的事真的很难说,曾经是我们三个中最不看好的一对,却像青松一样屹立不倒,真让我惊奇,听说WW和C的父母操持婚事,而一向慵懒的C还是照旧坐享其成,我都有些崇拜他了~NND  他们就认定我是操心的命,2NNDs

虽然只毕业3年,但我突然意识到,朋友已经都不是儿时的样子了,那时候一起骑车上下学,一起羊肉串,一起CS,一起看小3。。。。。。的时候已经一去不复返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起聊“老婆”,一起论薪水,一起坎房产,一起骂SHZY。。。。。。而笃信的兄弟情,义气血,这些是否还在呢?

看了投名状,我小叹一下,曾经的好友却落到互相残杀的地步,自叹我们要比他们铁多了,而且都是贫民白丁,水平差不多,也谈不到利用啊什么的,也就到老了,我们仨一起溜个鸟儿,喝个酒,比比孙子的学校什么的,哈哈哈,英子说我能想,还真TM没错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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